典型案例通报!
端午节临近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,督促引导日喀则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,自觉做到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。现将近年来查处的七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。
萨嘎县政府办主任彭波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1年2月27日凌晨12时许,彭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彭波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1年8月,彭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仲巴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岗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1年3月6日凌晨1时41分许,岗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岗足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、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1年4月,岗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桑珠孜区曲布雄乡原一级主任科员、塔杰珠德寺专职管理特派员罗布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1年4月13日凌晨2时50分许,罗布饮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罗布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、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1年11月,罗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定结县日屋镇党委副书记、三级主任科员洛旦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0年7月11日凌晨2时47分许,洛旦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洛旦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1年9月,洛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南木林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任超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1年7月2日凌晨12时16分许,任超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任超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1年11月,任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拉孜县原扶贫办副主任曾凯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1年3月31日凌晨2时许,曾凯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轻微碰撞,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曾凯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2021年10月,曾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定日县岗嘎镇贡达普寺管会一级科员米玛扎西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。2020年10月11日凌晨5时许,米玛扎西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检测,米玛扎西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900元、暂扣驾驶证6个月(因其驾驶证为实习期,该驾驶证现已注销)的行政处罚。2021年3月,米玛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以上酒驾典型问题,充分反映出日喀则市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、法律意识淡薄,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,仍然毫无敬畏、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,甚至还存在“地方小、人情熟、不怕被抓”的特权思想,但无一例外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,表明了日喀则市委、市纪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行为的“零容忍”态度。端午节假期临近,全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,以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,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,坚决引以为戒,从严要求自己,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,始终保持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之心,本着对自己、对家庭、对组织、对社会负责的态度,带头遵纪守法,安全文明驾驶。
(注:本文有删节)
来源:廉洁珠峰微信公众号
责任编辑:巴桑卓嘎
值班总编:伍小龙
投稿邮箱:snbxw@sina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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